在广州无户籍但已办理居住证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符合贷款条件,前提是已持有广州市居住证。

申请时夫妻名下已有一套房,但已转让,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不符合贷款条件,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有自有住房不得申请。

已有一套自有住房,但为出资人非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只要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即可符合贷款条件。

共同借款人是否也需满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

共同借款人也需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不符合贷款条件。

新申请条件中所说的“家庭”具体指哪些人?

家庭指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不包含在内。

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但尚未放款是否受新政策影响?

已申请贷款的不受新政策影响,按照原贷款申请条件执行。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

从2016年3月22日起,新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不得大于等于50%,其余的申请条件与原规定一致。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超过50%的,可申请一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贴息贷款的发放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应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15〕2号)中印发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五)点的规定,在办妥抵押登记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如发现有贷款业务承办机构违反此规定的,我中心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机构的受理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