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整合工作),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扩大改革试点、其他市选择2至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6年12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在全省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整合。各市、试点县(市、区)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整合方案及配套政策,按照先整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后整合制度政策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整合工作。

(二)整体划转,注重衔接。试点县(市、区)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制定规范的整合程序,妥善处理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在尽量缩短整合时间的同时,确保各项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三)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整合期间,要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