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强化扶贫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改善社会保障,兜底保障民生。

就业扶贫措施

一是加大对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服务。二是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劳务协作和组织输出等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提供岗位补贴和创业扶持资金,对招用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对贫困人员自主创业给予创业扶持资金。

社会保障扶贫措施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兜底保障,确保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二是完善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机制,对因病致贫、残疾致贫、孤寡老人和儿童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特殊保障。三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四是健全医疗保障扶贫机制,对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给予补助,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扶贫效果评估

建立精准扶贫扶持效果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扶贫措施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措施精准有效。

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扶贫目标责任制,各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保证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扶贫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

保障措施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备精干人员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强化扶贫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扶贫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扶贫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扶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究。


一、提高思想认识。整合创新就业与社会保障措施,实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对促进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意义重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把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措施,积极创新工作,坚决打赢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攻坚战。

二、明确目标任务。精准识别全市建档立卡的24.2万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需求,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能转尽转、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应享尽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2016-2017年基本完成省市确定的脱贫任务,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2019-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努力使农村贫困人口有工作、有收入、有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加强与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要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服务窗口,明确人员负责,在全市建立起市级抓推进、县(市)区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对扶贫工作的倾斜力度,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分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中给予重点倾斜。市对各县(市)区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适时通报,并采取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对扶贫绩效进行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