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富贵年年

合众人寿富贵年年是一款年金险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 保障期限至88周岁,终身领取年金
  • 保费可豁免,保障不中断
  • 可附加意外、重疾、身故等保障

适合人群

适合有稳定收入,希望获得长期稳定收益的人群,如退休人员、收入较高的中老年人等。

年金领取

年金领取方式灵活,分为即期年金、递增年金、保证领取期年金等,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

保障内容

除了年金保障外,富贵年年还可以附加意外、重疾、身故等保障。意外保障提供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重疾保障提供重大疾病保障,身故保障提供身故保障。

保费豁免

如果投保人发生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残疾或身故等情况,则可以申请保费豁免,保障不会中断。

收益演示

假设30岁男性投保富贵年年,每年缴纳1万元保费,缴费期限10年,选择即期年金,年利率3.5%。在投保后第10年开始领取年金,可领取至88周岁,每年可领取约7.6万元。


据了解,富贵年年作为一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未来养老金问题的创新型理财产品,成为客户首选的安全盈利,高利率稳健型私人财富管理工具。

1、人寿保险查询:合众人寿富贵年年的特点

定期早投入,呵护到百岁;

多重增额返,富贵享年年;

祝寿加满期,养老随心愿;

年金可月领,灵活供您选;

防癌可组合,保障更全面。

2、合众人寿保险怎么样?合众富贵年年年金保险的条款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为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的20年内身故,则我们将按保证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

高龄养老津贴

自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高龄养老津贴。

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