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 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赔偿计算: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制度计算,如医保报销、平均工资水平等。
  • 等级划分:根据致残程度和精神损伤程度,分为十级以上共九个等级,赔偿数额有所不同。
  • 限额规定:对赔偿金额设有最高限额,以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

常见问答

1.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

2. 医疗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依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制度。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误工费按受伤害者因停工而损失的收入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致害后果、过错程度等酌情确定。

3. 医疗事故赔偿分几级?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致残程度和精神损伤程度,分为十级以上共九个等级。级别越高,赔偿数额越大。

4. 医疗事故赔偿有最高限额吗?

是的,医疗事故赔偿对赔偿金额设有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5. 医疗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医疗事故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未起诉的,法院将不再受理。

6.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酌情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致害后果、过错程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受伤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

7.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一般为医疗机构。如果医疗机构因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8. 患者存在过错时,如何影响赔偿?

如果患者存在过错,法院可以根据患者的过错程度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但患者的过错不影响医疗机构的全部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