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是多少?**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收入、信用记录、还贷能力等因素确定,最高可贷至现房网签价或评估值的80%。

**贷款期限有多长?**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但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年。

**还款方式有哪些?**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阶段性还款等,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提前还款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申请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

**贷款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贷款审批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视贷款受理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业用房和别墅)的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经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受委托银行应当根据委托协议和公积金中心制定的操作规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并接受公积金中心的监督。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