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做好就业扶贫工作通知

答:就业扶贫工作是瞄准贫困人口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其实现就业或创业,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答: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村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因病因残等原因致使劳动能力下降的人员、返乡农民工、贫困大学生、脱贫家庭后续帮扶监测期内存在就业风险的人员等。

答:就业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或创业,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增收。

答:政府在就业扶贫工作中应统筹协调、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制定就业扶贫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扶贫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就业服务指导,提高就业帮扶成效。

答:贫困户可以向当地扶贫部门申请就业扶贫帮扶,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就业渠道,获得就业培训、岗位介绍、创业指导、小额信贷等扶持措施。

答:就业扶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就业扶贫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答:就业扶贫工作成效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就业质量、收入水平提升、返贫发生率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就业扶贫工作水平。


甘人社明电〔2020〕8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8号)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接受国家对就业扶贫督查和普查工作,确保贫困劳动力应转尽转,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回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围绕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帮助已外出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确保今年全省贫困劳动力务工人数要超过174.75万人(各市州、县区2019年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各市州、县区、乡镇与去年同期相比,务工总人数明显增加,且去年外出务工人员中有意愿、出得去的实现应转尽转,努力稳定贫困群众务工就业增收渠道。

二、全面摸排底数。要对照去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名单,摸排今年已就业和未外出、有意愿外出人员情况,列出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和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两张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态清、外出意愿清。人社部门要配合扶贫部门从源头抓好贫困劳动力数据摸排采集工作,乡镇扶贫、人社工作专干要联合办公,双方对采录的贫困人口务工数据联合审核,共同确认后录入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名制数据库,人社部门“大就业信息系统”中贫困劳动力输转就业信息依据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的数据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