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规程(试行)相关问答

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问:申请购房补贴有哪些条件?

问: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问:购房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问: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问:申请流程如何?

问:补贴发放时间?


三府办〔2019〕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规程(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规程(试行)

为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琼发〔2018〕8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18〕25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对象、补贴标准、资金承担比例

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18〕251号)以及《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年)》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受理时间与方式

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所在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请。

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一般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分别为4月15日至25日、7月15日至25日,10月15日至25日以及次年2月13日至23日工作日时间。

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时间,12月份补贴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