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优化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办理方式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号、“南京公积金”APP等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其中,通过公积金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办理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南京公积金”APP办理的,需提交盖有贷款银行章的还款凭证或开具还贷证明。职工办理委托提取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账号等资料。

2.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每日办理笔数不限,先到先办。

3. 提取方式

委托提取可采取一次性提取或分月提取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提取方式。

4. 提取限额

委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实际支出。职工已提取的余额与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金额差额作为剩余可提取金额。

5. 提取用途

委托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归还职工名下或配偶名下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 提取查询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号、“南京公积金”APP等任意一种方式查询提取记录和剩余可提取金额。

7. 办理结果

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提取申请,中心将及时办理提取手续,资金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本着一站受理、实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方便职工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中心优化了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从2019年3月4日起,缴存职工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协议书》时,可在缴存银行签署《商贷信息查询授权书》后直接查询商贷信息,公积金缴存银行根据商贷信息反馈结果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业务,无须再去贷款银行开具商贷证明。

目前,农业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因银行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向中心传输商贷信息,在上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仍需按照先至贷款行开具贷款证明,再去归集银行签约的流程办理。待这些银行系统开发完成后,实现一站式办理。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