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为进一步保障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减轻门诊慢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根据《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实施办法》(衡人社发[2016]16号)规定,自2020年4月26日起,开展2020年上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此次申报患者为参加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患有门诊特殊疾病需要长期门诊药物治疗的参保职工。

二、申报时间:2020年4月26日-——5月22日(限工作日)。

三、申报地址:庆丰街北头桃城区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庆丰街与和平路北行8号公寓)

四、申报程序:

1、领表。申请门诊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可直接到庆丰街北头桃城区政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庆丰街与和平路北行8号公寓)

领取《桃城区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持住院病历鉴定表》、《桃城区参保职工持住院病历门诊慢性病处方申请表》或《桃城区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集中查体鉴定表》、《桃城区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集中查体处方申请表》。

2、填报。申报人员按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逐项据实填写上述《鉴定申请表》(1份,单位盖章),同时准备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盖章)、 一寸照片3张。申报人员可凭住院或门诊病历申报。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出具上年度四月份以来的住院病历或3个月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病历打印件)、电子处方打印件(盖章)、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申报材料个人如有需要请于申报前进行备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