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通知

1. 什么是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

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是指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再督导,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2. 回头看主要检查哪些内容?

回头看重点检查自查工作是否全面深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漏查、失查现象,以及是否存在“一放了之”“一查了之”等问题。

3. 回头看的具体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部门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回头看,并报送有关情况。

4. 如何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回头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5. 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备。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6. 回头看工作的意义?

回头看工作是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新人社函〔2018〕47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沈阳市两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反映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存在短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开展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以沈阳市骗取医保基金案件为警示,以查处欺诈骗保典型案件为重点,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强化监管,堵塞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并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主要内容

(一)聚焦重点线索严查骗保行为。“回头看”一定要聚焦三个重点领域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一是聚焦医疗机构,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是聚焦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行为。

三是聚焦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行为。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开展专项行动部署,保证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和比例,复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员数量,不低于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的要提高检查、复查的数量和比例。对发现问题的,要立案检查,压实责任,特别是对国家、自治区推送的问题线索,要组成专案组,认真梳理问题,逐个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树立“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处理是渎职”意识,全面深挖细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团伙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