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为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征收,其中单位缴纳0.8%,职工个人缴纳0.2%。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的60%至300%。

失业保险缴费期限

职工第一年参加失业保险的,自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职工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6个月以上的,职工失业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缴费基数调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每3年调整1次,由省级人民政府在9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调整后,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停缴条件

职工因本人意愿中断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中断之日起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缴手续。职工重新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重新参加之日起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参保变动

职工调动工作的,原参保单位应当在职工调动之日起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缴失业保险费用手续。新参加工作单位应当在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缴费方式

失业保险费按月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工资发放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保险费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所在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追缴滞纳金。

优惠政策

企业因受不可抗力影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可以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不得超过3个月。


失业保险交多少钱?

计算公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个上、下限。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而不同城市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也是有不同规定的,因此,建议大家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市案例:

失业保险费为本市月最低工资x3%,其中用人单位缴交2%,职工本人缴交1%,按月缴纳。

2014年深圳月最低工资为1808元x3%为54.24元,单位缴纳2%,职工本人缴交1%,为18.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