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名称变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单位名称变更后,应及时至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变更手续。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单位变更名称证明、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成功后,无需转移公积金账户,缴存记录可自动延续。

公积金提取受影响吗?

单位名称变更不会影响公积金提取。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可按原提取流程申请提取,无需因单位名称变更而重新提交资料。

原单位未缴纳公积金,新单位能否补缴?

如果原单位未缴纳公积金,新单位可以为职工补缴。职工需要提供原单位未缴纳公积金的证明,新单位可按规定为职工补缴。补缴的金额和时间以职工书面申请为准。

单位名称变更后,公积金贷款会受到影响吗?

单位名称变更后,公积金贷款不会受到影响。职工已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将继续正常还款,无需因单位名称变更而重新贷款。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受影响吗?

单位名称变更不会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职工原有的公积金账户和余额将继续沿用,无需重新开户。

单位名称变更后,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变化?

单位名称变更后,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新单位的规定执行。如果新单位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原单位不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金额将相应调整。

单位名称变更后,需要重新签订公积金缴存协议书吗?

单位名称变更后,需要重新签订公积金缴存协议书。新协议书需明确单位名称、缴存比例等信息。单位和职工应及时填写并签订新协议书,确保公积金缴存的正常进行。


各缴存单位:

根据鄂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名称发生变动,单位名称由“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为“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名称自2019年3月15日起也相应变更,开户银行及缴存账号不变,特此通知。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