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北京市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纸介材料

为了进一步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申报效率和服务水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纸介材料。

为什么要取消纸介材料?

取消纸介材料旨在简化申报流程,提升申报效率,减少医院的人力成本,优化就医体验。同时,电子化申报可以有效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便于后续的审核和监管。

纸介材料取消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申报将全部通过北京市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化申报。医疗机构只需按照平台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即可。

已申报的纸介材料怎么办?

目前已提交的纸介材料,医疗机构可自行留存或按规定销毁。自2023年8月1日起,所有费用申报均需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

电子化申报有哪些好处?

电子化申报具有操作简便、时效性强、申报材料齐全等优点。医疗机构可随时随地申报费用,申报材料自动生成,无需人工填报和整理,节省了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

取消纸介材料后,对患者就医有什么影响?

取消纸介材料对患者就医不会产生影响。患者的就医流程和报销方式保持不变,可继续享受便捷、高效的就医服务。


京医保中心发〔2019〕56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简化申报材料,经研究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取消相关纸介材料的报送。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8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费用时,不再报送《北京市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和《北京市超转人员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二、自2019年8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时,不再报送《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和《北京市超转人员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三、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仍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37号)、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超转人员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2〕69号)和《关于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7〕65号)的规定执行。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确保医疗保险费用在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保证上传、申报的相关电子信息全面详实。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优化内部流程,做好费用的审核结算及存档等相关工作。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