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即可。

缴费基数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情况选择,一般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缴费档次分为1-16档,缴费比例为25%-85%。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22%,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6%-120%。选择缴费档次时,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退休后的养老金需求。

养老保险费可通过银行代扣、现金缴费或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个人缴费时,需要携带社保卡或参保登记表到指定银行办理代扣协议。单位缴费时,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网上申报的方式缴纳。

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一般为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期缴费。

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补缴时需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当时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可以增加养老金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延期缴费。延期缴费期限最长为5年。延期缴费期间,需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延期缴费后,可以增加养老金待遇,但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会相应延后。


个人怎么交养老保险

以北京为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如下:

(一)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年的参保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社保所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缴费确认)表》(附表二十二)一式三联。第一联区县经办机构留存,第二联社保所留存,第三联村委会留存 。

(二)村委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缴费确认)表》及新参保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社保所。社保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经办机构收缴岗将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加密文件)交至银行。银行根据经办机构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次日将扣款成功和失败的电子信息交至经办机构。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

(三)经办机构收缴岗将银行返回的电子扣款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打印出《 区(县) 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扣款成功信息汇总表》(附表一)转财务岗;财务岗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系统中收缴岗转来的扣款成功信息进行核对、确认、记账,并将《 区(县) 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扣款成功信息汇总表》附在记账凭证后存档。社保所对电子扣款失败信息进行核对、修改。

(四)经办机构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每月25日(每年12月20日)进行业务结账,每月28日(每年12月25日)进行财务结账。

(五)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采取经办机构主动扣款的方式收缴保险费。

(六)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办法》为参保人开具《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并进行票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