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指南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就海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申请补贴:
- 参保满1年以上,且在失业前24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8个月
- 失业前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
- 已参加技术技能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申领人培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级别确定,补贴金额范围为3000元至12000元。
补贴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费用发票等材料向原参保单位或失业登记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海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其他事项
申领补贴需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补贴资金来源为失业保险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技能提升。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2018〕56号),扩大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申领技术技能补贴范围,现就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原技能提升补贴):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
二、补贴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分等级的,补贴1800元;证书分两个等级的,按等级高低分别补贴1800元、1300元;证书分三个等级的,按等级高中低分别补贴1800元、1300元、800元;证书分四个等级及以上的,等级最低的补贴800元,次低的补贴1300元,其余的视为同一等级,补贴1800元。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