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范围与对象

本次调整适用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包括首套住房贷款、二套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等。

贷款额度调整

调整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月缴存额度确定,按照\"缴存时间+月缴存额\"的方式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2倍。

贷款利率调整

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央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2.75%,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调整

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职工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含)。

还款方式调整

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组合还款三种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

保障性住房贷款政策调整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贷款政策保持不变。符合保障性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按原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和贴息。

实施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本次调整政策影响,继续按原合同执行。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自2019年11月4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模式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业务模式调整后,纯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将在我中心各服务大厅受理,组合贷款业务申请在各受托银行网点受理。我中心各服务大厅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切换需要,我中心各服务大厅10月31日(周四)和11月1日(周五)期间将暂停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届时,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网厅预审业务也将暂停。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特此通告。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