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一般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或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为职工工资的0.5%~1.0%,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为工资的0.2%~0.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产假津贴、陪产假津贴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假津贴。生育津贴为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产假津贴为产妇产假期间的工资,陪产假津贴为陪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假津贴为独生子女父母休假期间的工资。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以上;2、职工本人已按规定生育子女;3、职工产假结束前已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工资÷计发月数×享受生育津贴月数。生育期间工资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计发月数为15个月,享受生育津贴月数为98天。


生育保险问题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关于职工参保缴费时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关于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时间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以及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98天。

三、关于护理假津贴

用人单位连续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可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作为申领必要条件。

四、关于生育就医

怀孕职工办理就医登记手续后,应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首次产检;需要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进行就医。

五、关于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