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养老体系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国情、覆盖城乡、统筹协调、权责清晰、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体系,全面建成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老龄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以全面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为目标,健全预防、治疗、康复、照护相衔接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监测服务体系,重点加强高龄、失能老年人健康监测和管理,建立老年人病历共享和信息互通平台。推进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加强老年高发疾病防治研究,推进老年康复技术和服务发展,提升老年康复服务能力。创新发展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开展老年健康咨询、指导、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养老保障体系

以提高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健全和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制度,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健康发展。加大对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推进老年幸福工程,扩大老年服务保障范围,加强救灾救助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衔接。

社会服务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为目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整合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资源,提高普惠性、便捷性和可及性。发展以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家庭成员、志愿者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评定一批示范社区。

养老产业体系

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快发展养老产业。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引导养老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发展养老医疗器械、养老辅助器具等产业,推进适老化产品和服务研发。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促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完善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二五”时期的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床位数量达到672.7万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条件继续优化;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人优待项目更加丰富、范围大幅拓宽,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第二节“十三五”时期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