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有哪些?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工商登记证、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业经营主体登记证、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的纳税证明等。

补贴发放时间和方式?

补贴自批准之日起发放,按月发放到申报人员指定银行账户中。

申报材料审核时间?

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可通过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灌南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科。

补贴领取次数?

补贴领取次数最长不超过12次,超出12次的不再补贴。

补贴领取期间?

补贴发放期间,申报人员应保持在灌南县灵活就业。如申报人员不再符合灵活就业条件或补贴期限已满,则应停止领取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缴纳了本年度养老保险费的9类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灌南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

2、城镇“4050”人员:指本人提出社保补贴申请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指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人员。

4、城镇残疾人员:指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城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指夫妻二人均属原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城镇单亲家庭的:指离婚或丧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7、城镇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指上述六类人员家庭中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8、军队退役人员。

9、登记失业的优抚对象家庭人员。优抚对象:是指持有《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包括优抚对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