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核算模式转换公告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核算模式进行了转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转换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月1日(含)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核算模式转换。

2. 转换方式

将原先的\"单利记息\"方式转换成\"复利记息\"方式。

3. 转换影响

采用\"复利记息\"方式,贷款利息的计算将更加准确,借款人的利息支出将有所增加。

4. 注意事项

贷款人已按原\"单利记息\"方式还款的,无需变更还款计划。转换后,贷款人可选择按原计划继续还款,也可选择调整还款计划,以减少利息支出。

5. 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拨打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咨询电话:0744-8312088。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决定将各受托银行发放并核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转入市中心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自主核算。在数据转换过程中,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市中心将于2019年1月1日至20日停止办理提前还款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委托银行办理改为市中心业务系统自主办理,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回收和逾期认定,计算月还款额、利息及罚息,贷款数据记账;将还款对应日扣款改为每月20日固定扣款,若当月扣款不成功,将按逾期处理,并开始计收罚息。

释义:

1、办完抵押就可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放款,减少跑银行环节,加快放款速度。

2、将公积金贷款业务统一归集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公积金对冲、网上查询做准备。

二、在公积金贷款数据转换期间,贷款人需正常还款,但未能按时扣款的贷款不记为逾期,已处于逾期状态的贷款转换期间不计收罚息。2019年1月20日起,对暂停业务期间应还款额进行扣划(借款人应在20号前将应还款额存入还款帐户),同时恢复办理其它各项还款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