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关于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业务审批材料的公告

问答

问:哪些贷款可以享受审批材料简化的待遇?

答: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个人,且贷款人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享受审批材料简化的待遇。

问:简化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简化后,借款申请人仅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银行流水等基本资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问:简化审批后是否会影响贷款审批时效?

答:简化审批流程后,借款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将更加便捷,审核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高效地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问:简化材料后会不会增加贷款人的风险?

答:简化审批材料并不意味着降低贷款审批标准。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原则,通过贷前调查、风险评估等环节,确保贷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

问:简化材料后贷款利率会有变动吗?

答:材料简化后,贷款利率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会发生变化。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公积金贷款利率或商业贷款利率。

问:符合材料简化条件的已有贷款客户如何办理审批材料简化?

答:已发放贷款且符合材料简化条件的借款客户,可向贷款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无需重新提交材料,受托银行会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要求进行审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业务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就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业务审批材料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司申报的项目为首次合作的

取消开发公司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简介。

二、开发公司申报的项目为已合作的(含续签)

(一)取消开发公司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简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商业性按揭贷款的按揭协议。

(二)取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合作的项目,在公告下发后首次申报时仍需统一提供公司章程、按照项目名称签订的股东会决议,之后再次申报不再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