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提供终身保障,保障内容包括身故保障和全残保障。身故保障为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受益人。全残保障为被保险人发生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全残时,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100%。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的投保年龄为18-65周岁,投保金额为5万元起,最高投保金额不限。缴费方式可以选择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缴费期限为10年、15年、20年、30年或至被保险人年龄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等。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投保人自杀、醉酒或吸毒后发生事故、投保人故意犯罪、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具体免责条款请参见保险合同。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保障范围包括身故和全残,但不保障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身故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死亡。全残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丧失全部工作能力,且不能从事任何职业。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的理赔流程如下:1、发生保险事故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核实;3、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允许退保,退保时保险公司会按照退保当时的保单现金价值扣除退保手续费后给付被保险人。保单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合同在某一时间点上已经积累的价值,并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而增加。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条款之重要提示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亊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贵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亊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