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享受社保费率降低的优惠?

本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和个人。

优惠幅度是多少?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9%降至16%,个人缴费费率由8%降至6%;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0.5%降至9%,个人缴费费率由2%降至1.5%;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不变。

优惠时限有多长?

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共12个月。

如何享受优惠待遇?

单位和个人无需申请,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将根据单位申报信息和个人登记信息自动减免社保费。

优惠期间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2016年5月至12月,按照2015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17年1月至4月,按照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优惠期间生育保险待遇是否变化?

不变化。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等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降低费率后对参保人员有什么影响?

降低社保费率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负担减轻,单位用工成本降低。同时,降低费率不影响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水平。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和社会保障水平提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社保知识】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与缴费基数核定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时间要求,如实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发生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打印《社会保险费基数汇总表》加盖公章,并下卸相关数据文件。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办事流程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上申报)

1、用人单位通过单位用户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申报业务管理”一栏点击“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按要求录入本用人单位职工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职工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须录入本用人单位所有职工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