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采集与医保支付衔接工作

为规范药品信息采集和医保支付衔接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现对做好药品信息采集与医保支付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药品信息采集

各医疗机构须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目录(2021年版)》要求,采集药品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批号、产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并确保采集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医保支付范围

医保支付范围以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和报销政策为准。对于目录内药品,根据药品类别和支付方式,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对于目录外的药品,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医保支付控制

医保部门通过药品信息采集数据对医保支付进行控制,包括药品使用合理性、价格合理性、数量合理性等。对不符合药品使用合理性或价格合理性的药品,医保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如限报支付、不予支付等。

参保人员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医保报销时,须提供药品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批号、产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医保部门通过采集的药品信息与报销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报销金额准确无误。

医疗机构责任

医疗机构负责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严格按照医保规定合理使用药品。对于违规使用药品、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保部门职责

医保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药品信息采集和医保支付衔接机制,对药品使用合理性、价格合理性进行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出,保障参保人员利益。


,一、为什么要出台《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信息采集与医保支付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答:一是进一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保障参保患者权益,切实降低虚高药价,保障医保药品供应;二是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药品信息采集与医保支付衔接工作。

二、本次药品信息采集与医保支付衔接范围?

答:本次衔接范围是2016年9月30日至11月9日期间,申请信息采集,且在公示期内无申诉质疑情况的药品,以及对在公示期内提出的相关问题有明确处理结果的药品。

三、本次药品信息采集与医保支付衔接内容?

答:根据评审规则,组织专家对申请纳入医保支付药品,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纳入医保支付的条件,确定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范围。并根据医保支付标准确定规则,确定新纳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四、如何理解“天津供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