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包括建筑、采矿、交通运输、电力、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纺织、制鞋、食品等行业和领域。

通知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工伤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重点领域和岗位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切实减少工伤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保障安全生产经费。

重点领域的具体预防措施

在建筑领域,要加强对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拆除作业、爆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采矿领域,要加大海拔高度超过500米的露天矿山、井下瓦斯突出矿山、深部开采采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通风、瓦斯治理、支护、防尘等措施,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在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客车、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强安全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工伤预防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伤预防体系,完善工伤预防机制,加强工伤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形成工伤预防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工伤预防监测和评估,掌握工伤预防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伤预防工作水平。


徐人社发〔2019〕173号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及《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社、财政、卫健、应急等部门组成的徐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市2020年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伤预防项目。

一、重点领域

(一)制造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机械制造业、新能源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等);

(二)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铁路运输业);

(三)建筑施工业(包括房屋建筑业、城市地铁建设业);

(四)采矿业(包括煤炭开采和选洗采业、建井业);

(五)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快递、餐饮等行业)。

二、征集对象

重点领域内的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均可根据自身特点提出2020年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

其他社会机构也可针对重点领域,提出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应提交书面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计划,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等内容。

(二)项目征集截至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三)市、县(市)、铜山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受理各辖区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