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

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是一项专为非深圳户籍人口设计的医疗保险,为其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就医负担。

参保条件

凡在深圳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的非深户人员,年满16岁以下70岁,均可参加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

参保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保:1. 网上参保: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线办理参保手续。2. 社保经办机构参保: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前往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保障范围

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包含的保障范围包括:1.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生育医疗等。2. 大病补充保险待遇: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助。3. 门诊慢性病待遇: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保障待遇

参保人可享受以下保障待遇:1.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万元。2. 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年。3.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不设支付限额。4. 大病补充保险:对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10万元。5. 门诊慢性病待遇: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给予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1000元/年。


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使用范围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越局部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与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由个人账户支付。但患门诊大病的按医疗保险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门诊进行大型设备诊疗有何待遇: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市社会保险机构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准后,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发生费用的8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深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