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确定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最低缴费基准值、最高缴费基准值确定如下:

月缴费基准值

2020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4650元,较2019年上调10.09%。

最低缴费基准值

2020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准值为2480元,较2019年上调10.09%。

最高缴费基准值

2020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最高缴费基准值为18600元,较2019年上调10.09%。

缴费比例

2020年度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与2019年保持一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相关问答

问:缴费基准值的调整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答:缴费基准值的调整将影响职工个人每月缴纳的医保和生育保险的金额,缴费基准值越高,个人缴纳的金额也越高。但同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问:职工个人如何缴纳医保和生育保险?

答:职工个人可以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缴纳医保和生育保险,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自行缴纳。

问:单位需要承担哪些医保和生育保险的费用?

答:单位需要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费用,以及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中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用。

问: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基本医疗保险用于保障职工在患病、受伤或生育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而生育保险则用于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和相关医疗服务。


湘医保发〔2020〕33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和《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9号)的要求,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和工资总额计算,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5054元。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关于“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的规定,经研究,2020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054元,个人月缴费的封顶值为15162元,保底值仍执行2019年的2859元。

本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