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华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徐少华同志高度重视《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他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将条例贯彻落实到社会保险基金全链条、全过程,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分七章五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目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使用、管理、投资等环节的监督;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稽查、检查制度;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职责;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责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权利等。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收缴、使用、管理、投资等环节的监督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社会保险基金稽查制度

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查,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骗保、套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制度

要依法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使用、管理、投资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关注社会保险基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社会保险基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徐少华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特别是人社、财政、地税等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订配套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社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陈继兴在讲话中指出,修订条例是完善我省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力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具体体现。他强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省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与条例实施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