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险概述

加强险是指在原有保险保障基础上,增加保障责任或提高保障额度的一种商业保险。通常情况下,加强险与主险捆绑销售,主要针对特定人群或特定风险提供补充保障,以增强主险的保障力度。

附加险和加强险的区别

附加险和加强险都是主险的补充保障,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区别。附加险一般是可选的,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投保,而加强险通常是主险的必选部分,投保人无法单独投保加强险,必须先投保主险才能附加加强险。

加强险的类型

加强险的类型有多种,常见的有:医疗加强险、寿险加强险、意外险加强险等。不同的加强险提供不同的补充保障责任,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强险进行投保。

加强险的投保条件

投保加强险的条件通常与主险相一致,例如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等。投保人需要符合主险的投保条件才能附加加强险。此外,一些加强险还可能有特定的投保条件,例如某些职业人群不能投保特定的加强险。

加强险的保障期限

加强险的保障期限通常与主险相同,即主险保障多长时间,加强险也保障多长时间。投保人可以在保障期限内享受加强险提供的补充保障。

加强险的保费计算

加强险的保费计算方式与主险类似,一般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以及保障内容、保障额度等因素确定。保费越高,所提供的保障力度也越大。

加强险的理赔

加强险的理赔流程与主险类似,在满足理赔条件的情况下,投保人可按照加强险保障内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金额由加强险保障责任和保障额度决定,在主险理赔金额的基础上进行叠加赔付。


什么是加强险?首先应该明确所谓的“加强险”其实是交强险。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中国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

加强险的定义与内涵

1、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制度?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3、哪些人需要投保交强险?

根据《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4、实施交强险制度对公众有什么好处?

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5、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有何差异?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