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年由国家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调整。缴费标准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基本工资、物价指数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个人缴费: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单位缴费:职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发放给职工的、用于计算养老保险交费的工资总额。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加点费等。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福利费、伙食补助费等。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未满15年,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养老保险缴费上限

每个职工每年缴费的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职工的实际工资高于上限,则以此上限为缴费基数。

延迟退休影响养老金

我国已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退休年龄每5年提高一次,最终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退休。延迟退休会影响职工的养老金领取时间,但不会影响养老金总额。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政府补贴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缴费,也可以趸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部分。国家补贴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集体缴费由县级财政安排,按照不低于个人缴费的50%确定。个人缴费由本人按规定标准缴纳。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关于缴费基数,有的地方以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辽宁、吉林、河南、浙江等多数省、市;有的地方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如北京、天津、深圳等部分省、市。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辽宁省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1%。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2、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形成个人账户基金,用于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目前,个人账户实际上是“空账”运行,每年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收益,辽宁自2001年开始试点做实个人账户。

城市案例:

按照《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27号)文件精神,目前我省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规定为:

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征收部门缴纳或由征收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