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重疾险个人参保投保指南

什么是重疾险?

重疾险,全称重大疾病保险,是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保费,在被保人罹患合同约定疾病时,保险公司向其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包括重疾、轻症、身故等。

重疾险的保障内容

重疾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三种:重疾、轻症、身故。重疾是指保单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轻症是指保单合同约定的特定较轻疾病,如轻度脑中风、轻度心脏病等;身故是指被保人因任何原因身故。

重疾险的投保年龄

重疾险的投保年龄一般在18-65岁之间,有些产品有特定的年龄限制。投保年龄越低,一般保费越便宜,保障时间也越长。

重疾险的保障期限

重疾险的保障期限一般为10年、20年、30年或至被保人70岁、80岁等。保障期限越长,保费越高,保障时间也越长。

重疾险的保额

重疾险的保额是指当被保人罹患重疾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金额。保额越高,保障额度越大,保费也越高。一般建议保额至少为年收入的5-10倍。

重疾险的免赔额

重疾险的免赔额是指被保人罹患重疾后,达到一定金額才會給付保險金。免赔额越高,保费越低,但保障额度也越低。一般建議免賠額設定為保額的1%~2%。

重疾险的等待期

重疾险的等待期是指被保人投保后,需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享受重疾保障。等待期一般为90天或180天。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人罹患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人20元,健康保一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年度个人参保缴费6月1日启动后,截至昨日参保人数已突破450万人。本次年度个人参保缴费在6月30日截止。

深圳“重疾补充保险”是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承办的保障工程,于2015年11月启动,凡参加深圳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社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保缴费。

参保人享受深圳市医保保障后还可获两项补充保障待遇

一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二是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目前,已累计享受赔付待遇的参保人共计2.7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