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险的五大特点

产品责任险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1.以产品或服务的缺陷为责任基础,而不是以过错为基础,只要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无论是否过错,投保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广,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诉讼费用等,且不设赔偿限额,投保人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3.追索权(诉讼权),当投保人收到索赔后,可以向造成产品或服务缺陷的第三方追偿,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4.保证费率,投保人一次性缴纳保费,在保险期间内,无论出现多少索赔,保费都不再发生变化。

5.强制性保险,某些高风险行业,如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法律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

问答

1.产品责任险和一般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一般责任险只承保因经营行为造成的第三方损失,而产品责任险承保因产品或服务缺陷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2.产品责任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产品责任险适用于制造、销售、分销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产品或服务造成的损害。

3.产品责任险的赔偿期限是多少?

产品责任险的赔偿期限一般为两年,从产品或服务交付之时起算。

4.产品责任险的保费是怎么计算的?

产品责任险的保费根据投保人的销售额、产品类型、索赔记录等因素来计算。


产品责任险有哪些特点?它的责任范围和赔偿范围又是什么?

一、产品责任险一般具有哪些特点?

1、“长尾巴”责任。

通常,采用事故发生为基础的产品责任险保单,属于“长尾巴”的责任。30年前签发的保单,包括许多由于石棉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潜在伤害的“长尾巴”索赔至今还在发生。“长尾巴”责任困扰保险人的是无法精确预测最终的赔偿金额,从而影响保险定价的准确性。由于保险人无法预见被保险人的产品可能造成的潜在伤害,而这些无法预见的索赔可能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提出,到那时,法律环境的变迁和通货膨胀都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提高,从而可能导致当初制定的保费不能满足现在的赔偿,因此容易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严格责任。

被保险人在销售、生产和分发的产品中,如存在违反保证、疏忽、侵权和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产品责任。而当今,大多数产品责任诉讼都以严格侵权责任为基础,因此加大了被保险人的责任。严格责任关注的是产品本身以及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举证责任在被告方。即使是厂家在生产时已恪尽谨慎之责,但是,如果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法庭仍将判厂家承担责任。

3、赔付以各国法律为依据,赔付差异较大。

产品责任险的赔偿处理以各国的法律制度为依据,不同地区的产品责任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和消费者的索赔意识不同,决定了不同地区产品责任险的赔付情况也各异。当前,从赔付的案件和数量上看,最大的是美国,其次是西欧国家和日本。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有200多家保险公司由于该险种经营不善而倒闭;90年代末,由于石棉而引发的责任索赔,使全球承保美国产品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遭到标准普尔等评级公司的普遍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