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6独生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2016年宁夏独生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00元;已就业人员每人每年200元;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150元;尚未就业人员每人每年1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年150元。
问答
1. 未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100元/年
2. 在校学生补贴标准是多少?
100元/年或150元/年(大中专院校学生)
3. 已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200元/年
4. 其他人员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150元/年
5. 谁有资格享受补贴?
宁夏户籍的独生子女
6. 补贴如何发放?
补贴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
7. 补贴期限有多长?
直至子女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8. 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具体流程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对城镇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奖励缴费补贴规定,依据宁夏调查总队提供的2015年度我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9元(国家统计局将“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就2016年我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奖励缴费补贴标准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
二、补贴标准
奖励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82元,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与县(市、区)财政按照以下比例分担:川区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山区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分别按照70%和30%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