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比例为5%。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的总和,再除以12个月。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为个人缴存比例乘以缴存基数。例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个人缴存比例为5%,则个人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5000元×5% = 250元。

公积金转账时间

住房公积金通常在当月发放工资后的次月10日前划转至职工的公积金账户。

提取公积金

职工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退休;出境定居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期限长、额度高等特点,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重要渠道。


2015年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各地的2015年住房公积金比例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看最新的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通知!

【相关政策】

一、缴存基数

(一)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

三、缴存额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64元(单位、个人合计,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8元。

【公积金缴存问答】

哪些单位符合降低比例的条件?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在5%(不含)以上的情况。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继续实行原缴存比例确有困难的;

(2)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哪些单位符合提高比例的条件?

(1)单位经济效益良好,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

(2)单位和职工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