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直接结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后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哪些人员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人员,以及异地急诊、抢救等人员,均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有效期多长?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有效期一般为1年。到期后,参保人员需到经办机构办理续期手续。

异地就医住院期间,医保基金可以支付哪些费用?

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其中包括普通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

异地就医住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如何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收到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后,通过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信息比对。经审核无误后,医保基金将根据参保人员的医保缴费情况和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个人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个人需承担以下费用:起付线以下费用、超过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的部分费用、自费药费等。


,为切实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