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人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大病患者,且属于低保、特困救助对象或享受其他社会救助辅助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大病患者。

2. 大病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和疾病类型,报销比例一般在50%-90%之间。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

3. 哪些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救助范围?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救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药费等。

4. 大病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医疗保险结余等多种渠道。

5. 如何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患者或家属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享受救助。

6. 大病医疗救助的期限是多少?

一般为一年,从大病诊断之日起算。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救助期限。

7. 如何监督大病医疗救助的实施?

民政、财政、医疗、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救助资金规范使用,防止贪污腐败和不当行为。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

(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二)城乡低保对象;

(三)社会散居孤儿;

(四)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五)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

(六)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七)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八)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救助对象因下列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一)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三)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四)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