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养老金调整方案

河南省近日公布了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总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2.5%。

调整对象

本次养老金调整覆盖河南省所有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幅度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4%,高于全国平均调整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2.5%,与全国平均调整水平相同。

调整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养老金将纳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按月发放。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基本养老金的所有组成部分,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调整方法

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低养老金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

调整说明

本次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物价上涨、工资增长和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调整后,河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河南养老金如何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4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