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账户的设置

企业年金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按照职工个人缴费额确定,职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以及投资收益,均归个人所有;统筹账户由企业缴费划入统筹账户部分以及投资收益组成,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养老金、互助共济等。

投资运作

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制管理,资金由受托人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投资收益归企业年金计划所有,并计入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给付方式

企业年金给付方式分为以下几种:一是退休待遇,二是离职待遇,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待遇,四是身故待遇。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和一次性退休金;离职待遇包括一次性退职金、离职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退休金;身故待遇包括一次性身故补助金、遗属生活补助金。

税收优惠政策

监督管理

企业年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定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诉讼解决。


豫人社办〔2018〕15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令)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为更好的贯彻落实36号令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年金发展,加强企业年金管理,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制定政策、企业自主建立、市场投资运营、政府行政监管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准确把握36号令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年金适用范围。国家和我省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自主建立企业年金。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均可按36号令的规定自主建立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