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统一划扣医保个人账户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医疗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健康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统一划扣医保个人账户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划扣比例及金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划扣比例为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30%,每月划扣金额不超过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划扣比例为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20%,每月划扣金额不超过60元。

划扣时间

自2023年5月1日起,按月划扣。划扣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

保障范围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保障范围为120种重特大疾病,具体名单详见《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病种目录(2023年版)》。

保障待遇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待遇为,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按不同疾病类别,给予参保人一次性定额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100万元,其中,恶性肿瘤类疾病最高补助金额为80万元,其他疾病最高补助金额为20万元。

经办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的归集、管理和支付工作。

监督管理

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参保人有权监督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有疑问或投诉,可拨打市医疗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12384。


,2017-2018医保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启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2017年5月31日24时超过4051.8元的,即可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费,我局将在2017年6月30日18时予以协助统一划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可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查询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否满足统一划扣参保条件,不满足统一划扣参保条件的可以个人自费方式,通过我局已经公布的相关途径办理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我局将于2017年6月3日-10日通过短信方式,对医保个人账户符合统一划扣参保条件且在社保系统登记了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告知相关事宜,敬请留意。参保人如选择不参加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的,请在2017年6月20日之前按短信指引回复或自行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逾期未回复短信或未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的均视为同意参加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