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政府补贴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政府补贴是指国家按照缴存额度的一定比例发放补贴,用于提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增加职工购房或租房的经济实力。

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贷款?

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享有同等使用权,可以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首付、还款等用途。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有无限制?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没有限制,职工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住房需求,自主确定缴存期限。缴存期间可以随时申请中止或恢复缴存。

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个人自愿缴存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自愿缴存部分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次数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转至其他城市?

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前提是职工转入新工作单位所在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且职工已在转入地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账手续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职工停止工作后,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停止工作后,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继续保留在账户中,享受政府补贴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职工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租房等住房相关开支。

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承?

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继承权。当缴存职工死亡时,其账户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唐公积金〔2019〕79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

《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唐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和《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市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等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个人自愿缴存者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负责办理。

第二章缴存对象

第三条在我市辖区内有稳定收入且无用工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正常连续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2个月;

4.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5.承诺遵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四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