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万元;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两项保险的,每年3.5万元。

A:来那度胺主要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A:个人定额自付标准为每年4万元,达到定额后,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负担的费用按80%:20%的比例继续支付。

A:医保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定额自付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请关注上海市医保局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A:不需要。来那度胺纳入医保后,患者符合医保支付条件即可直接使用,无需特殊审批。

A:医保对来那度胺的使用频次和数量没有限制,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需要使用。


沪医保中心〔2019〕27号

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430号)、《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496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障局审定,现公布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见附件)。

实行医保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采购价和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调整后,调整之前住院的病人在45天内出院结算,可仍按原协议采购价收费,个人定额自负按调整后标准执行,剩余部分由医保支付。

本通知自2019年3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9年3月6日

附件:

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

说明:“序号”1为新增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