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法?

保险法是一套规范保险关系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保险人的正当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它主要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内容、效力、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的权利、保险赔偿、保险监督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在特定的风险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合同。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有:自愿订立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禁止牟利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等。

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标的风险调查义务、保险期间内标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及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保密义务等。

被保险人的权利

被保险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如实告知义务、及时交纳保险费义务、享有保险保障权利、及时获得保险赔偿或给付权利、解除合同权利、获得保险信息权利等。

保险赔偿

保险赔偿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约定的赔偿金或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的行為。保险赔偿一般包括实际损失赔偿和约定利益赔偿两种类型。

保险监督

保險監督是國家或政府相關部門或機構根據保險法對保險業和保險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的行為。保險監督的主要目標是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


什么是保险法?保险法有广狭两义,广义保险法:包括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狭义保险法:指保险法典或在民法商法中专门的保险立法,通常包括保险企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等内容,另外国家将标准保险条款也视为保险法的一部分内容。我们通常说的保险法指狭义的定义,它一方面通过保险业法调整政府与保险人、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合同法调整各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保险法还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形式意义:指以保险法命名的法律法规,即专指保险的法律和法规;实质意义:指一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法规。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①保险业法 。又称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组织的建立、经营、管理、解散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5年3月3日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做了具体规定,即属于保险业法规性质。

②保险合同法。又称保险契约法,是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是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关于保险合同的规定,1983 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即属于保险合同法。

③保险特别法。是相对于保险合同法而存在的,是规范某一种险种的保险关系或规范保险活动某一方面的保险关系的法律和法规,是各种具体保险经营活动的直接依据。如《海商法》中的海上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