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各区、开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仍按2015年目标任务数,且保率不低于96%,纳入民生工程年终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参保时间

各区普通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

新生儿参保仍按原办法,由各街道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本市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的新生儿、外国专家随行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参保手续。

三、缴费标准

各区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1998年9月30日后出生)缴费标准为30元/人;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35元/人。

困难群体的参保费用仍按《关于资助市区部分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通知》(合民〔2015〕218号)文件规定,由市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在校学生和普通居民的参保登记

1、2016年6月20日起,各参保单位可到其主管的地税部门领取安徽省城镇医疗保障费收款收据。其中:省、部属单位到省地税直属局领取,市属、区属单位到所在区市地税分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