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利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按照月复利方式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天数/360。其中,本金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利率指一年期活期存款利率,存款天数指计算利息的期限(以天为单位)。

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示例

假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0元,一年期活期存款利率为0.35%,计算一个月的利息。公式:50000×0.35%×30/360=13.89元。因此,一个月的利息为13.89元。

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周期

住房公积金利息按月计算,每月15日计息。利息会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会单独发放。

住房公积金利息税收

住房公积金利息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因此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

住房公积金利息提取

住房公积金利息不能单独提取,只能和住房公积金一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等。

住房公积金利息调整

住房公积金利息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当存款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金利息率也会相应调整。

住房公积金利息查询

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手机客户端或通过银行柜台查询住房公积金利息。查询时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中“居民个人的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仍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仍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计息日”的规定:

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在日常销户结清时,应区分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适用利率分别结计利息,即:居民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日常销户结清时,当年归集的,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结计利息;上年结转的,按销户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结计利息。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下面,为大家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额公式为: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2、2014年11月22日起,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3.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4.25%。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需到委贷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须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抵押注销证明,并将房屋抵押权证等相关材料交还借款人。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