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今年是我省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省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