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个人可通过“江苏职业能力建设服务平台”查询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并按平台提示进行网上或线下报名申请。符合条件后,补贴将会自动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如何?

补贴标准为培训学时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200元/人。补贴按月拨付,每个月拨付30%。培训完成并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剩余70%补贴。

符合申请补贴的培训类型有哪些?

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培训规定且取得相应职业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项目。

获得补贴后是否需要履行义务?

获得补贴后,申请人须在南京市就业或创业满1年以上。若未履行义务,需按补贴金额的1.5倍予以追回。

补贴发放对象有哪些限制?

补贴发放对象不限户籍,但须具有南京市居住证或就业证明。已享受过国家其他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政策。

补贴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就业证明、培训机构发票、培训证书等。具体材料清单可参考“江苏职业能力建设服务平台”。

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如何?

本政策适用于在南京市范围内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项目,包括企业、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培训项目。


宁人社〔2019〕21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业培训补贴的引导激励作用,有效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有力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登记失业、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及在宁高校学生(指在宁各类全日制高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职业教育类院校学生,下同)、归国留学人员等。

(二)非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在我市登记失业、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及在宁高校学生、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人士、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二、补贴培训类型

(一)职业技能培训。包括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应证书为依据的就业技能培训;以适应岗位要求和必备职业素养为内容的企业岗前培训;获取相应证书的企业岗前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含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下同)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