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简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公告,淄博市将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取消部分证明材料,优化办理流程。

取消了哪几类证明材料?

公告取消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所需的婚姻状况证明、就业证明、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多种证明材料。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基本材料,以及征信报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优化了哪些办理流程?

公告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放款等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间。

新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各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取消证明材料后,如何保证资料真实性?

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后,相关信息将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信用核验等方式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性。

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有何影响?

新政策简化了材料要求,优化了办理流程,有助于降低贷款办理门槛,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按照“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数据共享实际,现就简化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公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证明材料

1.取消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2.取消加装电梯提取的出资证明。

3.取消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提取的诊断证明。

4.取消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的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提供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

5.取消死亡证明。单位办理职工死亡封存时,职工死亡信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

6.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异地缴存职工购房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实行告知承诺制,签订《异地缴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公积金中心进行核查。

二、简化结婚证或离婚证

1.2011年8月1日之后在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在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能够通过共享数据获取的,经职工授权后,通过共享数据平台查询,职工办理提取、贷款业务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2.在山东省外办理的婚姻登记以及2011年8月1日之前在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在办理业务时仍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三、本规定自2019年11月5日起执行

公告内容请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官网“通知公告”栏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要件原件请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