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即可提取。

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提取额。

允许的提取用途包括:购买、建造或大修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严重疾病治疗;子女教育等。

提取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住房证明、提取用途证明等。

不可以,只有缴存满一年以上才能提取。

是的,公积金提取必须用于规定的用途,否则将被认定为违规提取,需补缴并缴纳滞纳金。

可以,离职后需注销公积金账户后方可提取余额。

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账户余额不足时,只能提取余额内的金额,无法提取全部提取额。


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