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汇缴基数
深圳市社保汇缴基数实行社会平均工资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确定方式。社会平均工资由深圳市人社局每年公布一次,用于确定当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问答
Q1:什么是社会平均工资?
A1:社会平均工资是指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包含加班费、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
Q2:如何确定社保汇缴基数?
A2:社保汇缴基数在社会平均工资上下浮动15%以内,具体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首次申报个人汇缴基数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上限。
Q3:个人申报基数需满足什么条件?
A3:申报个人社保汇缴基数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无雇工关系,且未享受财政补贴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Q4:个人申报基数如何调整?
A4:个人申报汇缴基数每满一年可申请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不超过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50%。
Q5:社保汇缴基数与社保待遇有什么关系?
A5:社保汇缴基数越高,缴纳的社保费用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金额等社保待遇也相应提高。
深圳社保汇缴基数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圳市平均工资数据的说明》,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据此,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相关知识:
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业务
条件: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项程序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